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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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支支吾吾 |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五回:“我既这等苦苦相问,你自然就该侃侃而谈,怎么问了半日,你一味的吞吞吐吐,支支吾吾?” |
| 有胆有识 | 清 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四十回:“金羽妹子,绝世聪明,有胆有识,今年也是七岁,可怜有才无命。” |
| 斗方名士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回:“那一班斗方名士,结识了两个报馆主笔,天天弄些诗去登报,要借此博个诗翁的名色。” |
| 易子而教 | |
| 严刑峻法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| 刻骨铭心 | 唐 李白《上安州李长史书》:“深荷王公之德,铭刻心骨。” |
| 杨柳依依 | |
| 白日见鬼 | 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六卷:“在京师时有语曰:‘吏、勋、封、考,笔头不倒……工、屯、虞、水,白日见鬼。’” |
| 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 | 谢扶民《壮族人民优秀的儿子韦拔群》:“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,于是双方的随员就对打起来了。” |
| 上无片瓦,下无插针之地 | 宋·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二十:“上无片瓦,下无卓锥,学人向什么处立?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