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夫之言的成语故事


三夫之言

拼音sān fū zhī yán

基本解释泛指经过多人传播的流言。语本《战国策 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

出处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……”


三夫之言的典故

春秋时期,费地有一个与曾参同名的人在外杀了人,有好事者跑到曾参的母亲那里说:“曾参杀了人。”曾母回答说:“我儿不会杀人。”照常织布。没多久又有两人跑来误传曾参杀了人,这时曾母害怕,就投杼逾墙而走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三夫之言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翘尾巴 毛泽东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》:“一万年也不要骄傲,永远不要翘尾巴。”
习非成是 西汉 扬雄《法言 学行》:“习乎习,以习非之胜是,况习是之胜非乎?”
过五关,斩六将
又红又专 邓小平《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》:“绝大多数科学技术人员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努力同工农兵相结合,满腔热情地对待自己从事的科学技术工作,作出了成绩……就整个说来,不愧是我们工人阶级自己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扬幡擂鼓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28回:“如今是扬幡擂鼓,弄至大家都知道了,都看见了。”
漏洞百出 姚雪垠《<歧路灯>序》:“我们从《歧路灯》中感到亲切的部分往往不是道貌岸然的人物,而是各种世俗人物,同时也看出来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漏洞百出。”
白日见鬼 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六卷:“在京师时有语曰:‘吏、勋、封、考,笔头不倒……工、屯、虞、水,白日见鬼。’”
肝胆欲碎
流离转徙 清 戴名世《周烈妇传》:“与其妇翁皆贱业,两人流离转徙者久之。”